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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食物接触的塑料

请参考以下推荐用于食品接触应用的聚酰胺、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聚合物类塑料清单,这些塑料符合BfR的建议和欧盟或美国的规定。


产品 欧盟 || 美国
Durethan lebensmittel - der Europäischen Union中的地位
|| 食品州美国
Pocan lebensmittel - der Europäischen Union中的地位 || 食品州美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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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接触用塑料

对于食品接触应用的材料和制品的最重要的要求是在德国食品、商品和动物饲料法典(LFGB)第30-33条和法规(EC) No 1935/2004第3,1条及其修正案中定义的:

"商品在用于预定目的或以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时,其性质必须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。此外,禁止使用……商品…在商业上或将其投入流通的应用中,物质可以从它们转移到食品中,或其表面不会对消费者构成健康风险,不会在感官上损害食品(味道和风味),并且当符合上述标准时,在技术上是不可避免的。”

这些要求也以类似的形式包含在所有其他欧盟国家法律、美国等的食品法规定中。

食品法的规定包括所谓的积极清单作为基本要素。这些列表列出了允许的起始材料,或以整体列表的形式,或根据聚合物类别进行分解。

起始材料,例如单体单元、助剂或添加剂,可以通过极限值进行调节,例如使用的数量,或物品中的残留含量,或特定的迁移极限。
如果要在商品生产中使用未列名的单体、助剂或添加剂,则必须提交涉及大量数据(材料性质、技术应用、完整的迁移数据、毒理学数据)的申请,以列入积极清单。

除法国和美国外,这一规定目前不适用于有色材料。更多具体问题请联系PTSE-RARPS产品管理例如,如果您打算使用特定的色度。